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机构采购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及布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完成地块布点方案,方案编制单位原则上由各地的信息采集调查单位承担,并具备水文地质专业知识,能按技术要求完成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位布设"。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内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机构采购服务项目,根据川财采〔2014〕66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内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机构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依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及布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125号)
三、资金来源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经费
四、采购人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五、项目概述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及布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完成地块布点方案,方案编制单位原则上由各地的信息采集调查单位承担,并具备水文地质专业知识,能按技术要求完成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位布设"。一是加快完成基础信息采集;二是开展风险筛查纠偏和确定疑似污染地块;三是按时保质完成布点方案。
六、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绩效评价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备注 |
1 | 报价10% | 10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工作方案25% | 25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企业实施力量及服务团队的整体评价20% | 20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企业荣誉及综合实力评价10% | 10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企业业绩20% | 20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6 | 企业信誉12% | 12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7 | 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1% | 1分 | 政策类评分因素 |
8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9 | 合计100% | 100分 |
八、征求意见期限
2019年6月17日-23日
九、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请在征求意见期限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至我局。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832-2119900
地址:内江市北环路西段576号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