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快内江旅游业发展,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现就此事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止。
一、采购项目名称
内江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
三、采购人
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
1、内江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平台
建立统一规范的行业数据标准,采集建立旅游行业基础数据,整合旅游资讯网、微信、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移动APP、等各类应用平台进行后台统一管理和运行,实现"多屏同源"、"多媒同源"、"自由扩展",同时,实现省、市、县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涉旅企业互连互通,数据交换与共享。
2、内江市旅游资讯网
展示内江旅游城市风貌、景区景点、酒店、旅行社、美食等旅游相关信息资讯,为游客提供旅游线路、导游查询、旅游帮助等功能,并通过OTA接口实现在线旅游产品销售。为游客提供行前、行中、行后的旅游信息服务。
3、内江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册内江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对其进行二次开发建设,开发定制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模块、栏目,通过信息推送、功能服务、社交互动,增强游客对内江市微信公众号的持续粘性,使其成为内江市旅游品牌传播营销的主阵地,提升内江市旅游品牌知名度。
4、内江旅游移动APP
建设支持Android、IOS等主流手机操作系统和主流的手机分辨率的内江旅游移动智能终端APP,开发定制旅游功能模块,包含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并通过与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共享数据,统一后台管理。
五、项目建设费用
项目建设费用控制上限为30万。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一年期的运营费用。
六、供应商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绩效评价标准
序号 | 分类 | 指标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项目要求 | 开发设计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统一的行业数据采集标准,设计完成资讯网、微信公众号、APP等应用开发。 | 20 |
2 | 项目实施 | 系统设计架构科学合理,各类应用集中后台管理,平台按要求实现与省、市、县级部门互联互通,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 | 30 |
3 | 项目管理 |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应用安全稳定运行。 | 10 |
4 | 项目服务 | 提供系统应用的日常运维解决方案及信息发布更新方案。 | 20 |
5 | 项目效果 | 能安全稳定的开展对外宣传服务工作。 | 20 |
合计 | 100 |
八、其它事项:希望广大市民能在公示期内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内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
联系电话:0832-2023686
邮箱:njly832@163.com
联系人:陈 浩
2015年11月17日